各相关单位: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定于2023年1月29日-2月4日在北京举办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现将锦标赛竞赛规程正式发布,请各单位做好报名和联赛组织工作。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2023年1月5日
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承办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奥青体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星滑冰俱乐部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
2023年1月30日-2月3日(1月29日报到,2月4日离会)。
(二)比赛地点
北京市世纪星国际冰雪体育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九华山庄17区)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伍报名资格
1、参赛队伍规模:拟定共12支队伍,其中男子组8支、女子组4支。
2、参赛队伍资格: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各相关协会、体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原则上每家参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以符合报名要求的邮件接收时间顺序进行录取。各参赛队在赛前领队会签字确认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队伍信息。
3、参赛队伍组成:报名单位负责参赛队伍运动员的审核、选拔和组队工作,务必保证公开、公正、廉洁,并接受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年龄
男子组出生日期为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女子组出生日期为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参赛运动员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参赛。
(三)参赛队伍人数
1、每队共22人,含球员20人、守门员2人;每队最少人数为11人,含球员10人、守门员1人。正式报名组队后,不得更换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1支球队参赛。
2、每队限报6名官员:教练4名,领队1名、队医1名。比赛期间,领队须全程在场,非报名官员不得进入队员席。
3、参赛单位负责运动员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避免虚假年龄、冒名顶替等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
(四)健康证明和保险
赛运动员须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并出具健康证明。各队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冰球专项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五)报名要求
1、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报名表(附件1)。
2、参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队伍官员和全部运动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电子证照。
4、队伍官员和全部运动员近期标准证件照(一寸25×35mm,413*295像素)。
5、队伍所有人员办理冰球运动专项保险的证明。
6、队伍官员和全部运动员监护人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法人单位签署盖章的“ 赛风赛纪责任书”(附件3)。
(六)报名方式
联系人:许锡鹏
联系电话:15663403650
指定邮箱:305041879@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开始至1月10日17:00截止
四、竞赛办法
(一)竞赛办法遵照《国际冰球联合会 2022-2023 赛季规则手册》 和《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条例(2022年6月版)》执行。
(二)比赛每局净时12分钟,局间休息2分钟。如果常规比赛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直接进行射门比赛。赛事编排根据报名球队数量决定比赛编排方式为单循环或分组,在竞赛指导委员会中由各参赛队领队抽签产生序号进行编排。
(三)比赛采用3分制,常规时间内获胜的队积3分,负队积0分。常规时间内打平每队各积1分。在射门比赛中获胜队加1分,负队不加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前一阶段成绩不带入后一阶段。
(四)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则按涉及球队之间的受罚时间决定名次,受罚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的受罚时间决定名次,受罚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五、奖励与处罚
(一)比赛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其他参赛队颁发纪念奖杯和证书。
(二)处罚
1、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实行球员黑名单制度,若在赛前发现运动员违反相关资格要求,证据确凿,立即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2、本届赛事中,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小组赛阶段名次递补,淘汰赛开始后名次不再递补,并处罚该队停止参加本届赛事和取消该地方代表队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
3、凡被认定违反赛风赛纪有关规定的参赛队,该参赛队领队和主教练将被取消本届及下一届体校U系列赛事参赛资格。
六、技术官员
赛风赛纪督查组、竞赛调研组、仲裁委员会、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场内裁判员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选派;医务监督、场外裁判长、场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批准。
七、竞赛指导委员会
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竞赛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选派,委员会成员由各队领队一人、组委会代表一人、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医务监督组成。
八、比赛装备
(一)各队应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基础颜色必须占 80%以上,上衣背后应按规定有明显号码,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齿、护颈、护档,否则不允许参赛。建议头盔颜色一致。
(二)每队需确定一名队长和最多两名副队长,队长佩带“C”字母,副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8公分,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三)在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号码限制在1至98号。各参赛队在第一次赛前领队会议签字确认报名单后不可更改报名队伍信息。
(四)参赛运动队比赛服不可使用“中国”、“CHINA”字样和国旗。
(五)违规处罚:运动员若未按照规定穿着,赛区组委会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相关参赛球队及时整改;如未按组委会要求整改,组委会将给予参赛球队每人次扣减参赛纪律保证金500元的处罚。
九、参赛费用
本次比赛不收取比赛报名费。
参赛队伍的往返差旅费和食宿自理。每队交纳纪律保证金伍仟元整,参赛队将保证金转账至组委会的指定账户:
名称:北京世纪星滑冰俱乐部有限公司
账号:91140154740000369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十、仲裁和申诉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有关规定执行。对比赛中判罚有异议的队伍应以书面或邮件(邮箱:305041879@qq.com)形式由领队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交纳伍仟元整(现金)申诉费。逾时上交书面材料或不缴纳申诉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诉。若胜诉,将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一、赛风赛纪
(一)按赛会要求完成全部比赛且无违反赛风赛纪问题,退还全部纪律保证金,否则将视情况扣除。
(二)参赛队伍和赛场运动员随行亲属务必严格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任何违反赛风赛纪的语言和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十二、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承办单位属地防疫规定执行,详见《疫情防控方案》,各参赛队须严格遵守执行。
(二)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由赛事组委会根据《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加强冰球赛事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冰雪赛事安全保障指南》等相关文件进行统筹,各参赛队须做好赛事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十三、医务安排
承办单位负责安排比赛期间发生紧急伤病的应急处置和送医费用。各队伍负责本队相关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十四、其他
(一)免责声明
在整个赛会期间及参赛途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球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无商业用途。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附件:
1、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报名表
2、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全国体校U系列冰球锦标赛赛风赛纪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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