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分支机构:
为规范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费用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章程》、《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培训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线上培训
收费标准参考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收费内容和标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60 元/人/学时。
(二)线下培训(30人(含)以上、培训时间3-5天)
1、单位、个人会员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收费综合定额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
2、非会员原则上参照会员收费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三)线下小规模或短期培训(人数不足30人或不足3天)
1、按成本核算原则制定预算,人均单日费用不超过800元。
2、总费用不超过同等常规培训预算的150%。
(四)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二、师资标准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3、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三、退费规定
1. 因本会原因导致培训取消的,退还学员全部培训费用。
2. 学员在培训开始前15天(含)以上提出退学的,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3. 学员在培训开始前2天内(含)提出退学的,扣除相应材料成本(应不高于50元/人),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4.培训开始后,学员提出退学的,不予退费。
本培训收费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培训部负责解释。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