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CMF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赛事服务收费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赛事组织、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各界举办青少年赛事,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9〕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文件要求,依据《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章程》,结合青少年体育赛事发展情况、服务内容等因素,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主办、承办、指导、支持或提供相关支持服务的国际性、全国性、地方性青少年赛事。

(二)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授权、认证举办的青少年赛事。

二、收费性质

本办法项下赛事服务收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有偿、质价相符、弥补成本、略有盈余原则,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赛事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三、服务收费项目

赛事权益授权、技术指导服务、媒体宣传服务、其他服务。

四、服务收费内容

对主办、参与主办、指导、支持的赛事,根据赛事类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一)赛事权益授权

将享有相应权益的赛事的运营权、部分商业开发权、品牌使用权、媒体版权授予赛事相关方并按本办法规定向该赛事相关方收取费用。

根据赛事性质、赛事权益授权内容等因素的不同,赛事权益授权的具体收费不同。

(二)技术指导服务

1.作为赛事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指导、支持单位并履行相应职责;

2.制定竞赛组织工作标准与规范,进行竞赛组织工作培训;

3.提供赛事筹办工作指导与方案制定、审核服务,含竞赛组织、反兴奋剂、安全、医疗急救食品卫生、交通、接待、大型活动等

4.制定竞赛规程、赛事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服务;

5.发布招募通知,招募或协助招募参赛运动员和队伍;

6.选派裁判员、技术官员等,培训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

7.提供竞赛器材、秩序册等印刷品、制作物料的设计指导及审核服务;

8.提供境外有关人员邀请、联络及来华邀请函的办理、外事手续办理(国际比赛);

9.提供竞赛证书、奖牌服务;

10.提供线上报名、人脸识别检录数据统计、审核等竞赛信息化管理服务;

11.开闭幕式等仪式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12.其他技术指导服务。

根据赛事性质、技术指导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技术指导服务的具体收费不同。

(三)宣传展示服务

1.制定、审核媒体宣传报道方案计划;

2.提供中央主流媒体、主要新媒体平台邀请与宣传报道服务;

3.赛事视觉识别系统(VIS)设计与制作;

4.比赛摄影摄像服务,图片编辑、发布;

5.比赛文字报道,新闻通稿撰写审核;

6.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自媒体信息发布;

7.官方小程序电子证书上传、下载,比赛图片、视频展示等服务;

8.比赛视频号等网络直播服务;

(四)其他服务

1.提供比赛风险评估服务;

2.提供比赛效益评估服务;

3.赛事碳中和评估与绿色办赛指导

4.赛事认证服务;

5.线上赛事服务;

6.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赛事各服务项目执行团队的差旅及食宿费用。

五、服务收费依据

(一)不同赛事服务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具体以签订的赛事合同为准。

(二)赛事权益费依据赛事商业价值、社会影响力、群众参与度、媒体关注度、市场环境以及授予合作单位的权益内容等,通过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形式确定。

(三)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依据比赛性质、规模、项目特点、服务内容、组织实施难度、风险评估情况、宣传展示需求、工作任务量等因素确定。

(四)原则上参照且不高于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比赛服务收费标准。

    六、收费指导标准

赛事

赛事权益

万元

技术指导

万元

宣传展示

万元

其他服务

国际性赛事

5-30

5-10/场

3-8/场

协议价

全国综合性赛事

10-30

5-10/场

3-8/场

协议价

全国性单项赛事

5-25

1-5/场

1-3/场

协议价

巡回赛系列

5-10

0.5-3/场

1-2/场

协议价

说明:

1.上述标准为具体的每站赛事,年度内举办的赛可合并计价,也可单独计价;

2.会员单位合作举办赛事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和成本情况减免10%~30%;  

3.对含有公益、扶贫、弘扬主旋律等性质内容的赛事和会员单位举办的赛事给予扶持,免收或降低相关费用,减免比例以合作协议形式确定;

4.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赛事,服务费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20%;

5.线上赛事按上述标准 50%~70% 计取  

6.本标准将根据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与相应赛事发展状况、社会需求、申办难易度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七、收费由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2025年111日起试行,试行时间1年

 

现对赛事服务收费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意见反馈:

电话:010-67168100

邮箱:zhangjingchuan@cysf.org.cn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2025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