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中国田径协会
江西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九江市体育局
九江中体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在九江奥体中心举行。
五、参赛单位
国家田径单项奥林匹克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及各级各类体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六、年龄组及竞赛项目
(一)16-17 岁组:2002 年、2003 年出生项目设置:
男子(19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10 米栏(0.914 米)、400 米栏(0.84 米)、2000 米障碍、4X100 米接力、4X200 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 公斤)、铁饼(1.5 公斤)、链球(5 公斤)、标枪(700 克)、
女子(19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00 米栏(0.762 米)、400 米栏(0.762 米)、2000 米障碍、4X100 米接力、4X200 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 公斤)、铁饼(1 公斤)、链球(3 公斤)、标枪(500 克)
(二)14-15 岁组:2004 年、2005 年出生项目设置:
男子(19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10 米栏(0.914 米)、400 米栏(0.84 米)、2000 米障碍、4X100 米接力、异程接力(100 米、200 米、300 米、400 米)、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 公斤)、铁饼(1.5 公斤)、链球(5 公斤)、标枪(700 克)、
女子(19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00 米栏(0.762 米)、400 米栏(0.762 米)、2000 米障碍、4X100 米接力、异程接力(100 米、200 米、300 米、400 米)、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 公斤)、铁饼(1 公斤)、链球(3 公斤)、标枪(500 克)。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报名。
(二)参赛名额:
1、各体校,每个体校限额 4 名运动员(2 男 2 女)、1 名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可自费报名参赛。
2、各命名的单项基地报名参加命名的项目(有多个命名单项基地的单位可报名多个项目),每个单项基地限额 2 名运动员(1 男 1 女),1 名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可自费报名参赛。
3、各省、市、区体育局推荐的高水平后备人才运动员可按照附件规定的名额报名参赛。允许自费报名参赛。
4、参赛运动员名额共计 850 人,以报名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的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金陵、飞宇、飞鹿)。组委会可任选两个以上厂家的投掷器械作为比赛器械,其它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
(二)径赛项目原则上按规则规定安排赛次。
(三)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 18 人举行及格赛,取 12 人参加决赛。
(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比赛将按照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七)各参赛单位须在赛前为每位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八)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018-2019》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 8 名。如参赛人数不足 6 人(含 6 人)只录取前 3 名,7-8 人录取前 6 名。
(二)前 3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成绩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在赛前 30 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各后备人才基地进入后备人才管理系统报名。赛前 15 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
(二)各省、市、区推荐的高水平后备人才运动员报名,由各省市青少处确定报名参赛名单后,直接将报名单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 4 号
电话:010-87104390;传真:010-6714080;邮编:100763
(三)赛区联系:见补充通知。
(四)报到:提前 2 天到承办单位报到,由大会提供住宿,市内交通,其它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 2 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200 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五)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缴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年度全国体校 U 系列田径锦标赛的资格。
(六)比赛前 1 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指定代表1人参加。
十一、赛事代表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技术代表 1-2 人,技术官员 6 人和裁判员4-5 人参加工作, 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田径字〔2016〕61 号)选派。从新疆、西藏选派的技术官员或裁判员的差旅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规定由各自所在自治区体育局的援疆、援藏的裁判员经费中支出。
十二、其 它
(一)联系方式
中国田径协会
联系人:付维波、徐诚
电话:010-87104390
E-mail:qingshaobu@athletics.org.cn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联系人:李平义
电话:13811275512
(二)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 35 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