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组织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线上联赛的通知》(体青字﹝2021﹞102号)要求,现将由体育总局青少司主办、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承办的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线上联赛各项目竞赛规程印发。
附件:1.游泳项目竞赛规程
2.武术项目竞赛规程
3.蹦床项目竞赛规程
牌匾&证书示例:
(加盖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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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线上联赛
游泳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承办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协办单位:北京泳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形式
采取线上比赛方式,各参赛队自行组织比赛,成绩汇总后上传给组委会,组委会将所有成绩汇总进行名次全国排序。
三、竞赛日期及参赛办法
(一)竞赛日期
2021年11月18日-12月12日。
(二)成绩公示
比赛成绩于12月15日在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参赛办法
1.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校俱乐部、学校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可报名参赛;
2.参赛单位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并适合参赛;
3.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人可报2个项目;
4.比赛中,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本次比赛所有成绩和名次。
四、组别及项目设置
(一)组别设置
U6-U12岁按单年龄段分男子组、女子组
U15男/女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U18男/女组: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二)项目设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x50米男女接力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
(二)各地报名完成后,自行安排时间组织比赛;
(三)比赛可在50米池或25米池中进行;
(四)比赛成绩需由组织比赛的裁判员签字确认。教练员或者组织赛事的裁判员需至少使用手机录制完整比赛视频备查,若审查时不能提供,则成绩无效。
(五)比赛方式及计时方式不限,比赛只计取一次最优成绩上报。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00至12月12日24:00。
(二)扫码下方二维码进行参赛报名。
(三)各俱乐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过时不再受理。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经组委会汇总全国成绩后,各组别50米池及25米池分别录取各项目前8名并颁发纸质名次证书;
(三)比赛设“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进行评选颁发获奖牌匾;
(四)其他参赛人员完赛后均可获得电子版纪念证书(均在网上自行打印电子版纪念证书。)
八、成绩上报
(一)各参赛单位完成比赛后,按要求在12月13日前将成绩汇总表电子版(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2074411810@qq.com;
(二)成绩汇总表需填写比赛时间、比赛地点、池长、组织赛事的教练员或裁判员姓名;
(三)上报成绩同时,各参赛单位需将至少五张比赛现场照片(高清原图)或比赛视频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九、技术代表及仲裁
(一)组委会将根据参赛情况选派技术代表对各参赛单位的比赛和成绩进行监督。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如对赛事结果有异议需在成绩公布后的24小时内进行申诉,仲裁委员会按照规则进行审理,仲裁结果通知申诉方。
十、联系方式
(一)北京泳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辉
电 话:16602921299
(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联系人:张景川
电 话:18600003876
(三)线上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581841286
(四)组委会邮箱:2074411810@qq.com
十一、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参赛期间的赛事组织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运动保险可在赛事小程序“个人中心”进行购买。
(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线上联赛
武术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承办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协办单位:北京少林武术学校
二、比赛形式
采取线上比赛方式,各参赛运动员按照视频拍摄要求自行拍摄视频上传,由裁判员进行评分。
三、比赛日期及参加办法
(一)比赛日期
1.线上报名、视频上传:2021年12月5日24:00或满2200人报名截止。
2.比赛成绩于12月15日在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校俱乐部、学校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可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报领队 1 人、教练 1-2 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参赛限报2项。
(四)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视频。
(五)视频要求
1.录制视频需在室内或室外空旷地,光照均匀。背景要整洁,不得出现广告、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及与比赛无关的内容。
2.画面可使用专业摄像机或者手机横屏拍摄。
3.视频拍摄一定要清晰,保证视频画面平稳,视频完整不可剪辑、拼接、美化。
4.必须穿武术表演服或运动服演练。
5.运动员须礼仪标准,行为规范。
6.可以配乐,音乐不能带歌词。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设置
(一)竞赛分组
1.U 6男/女组:2016年1月1日及以后
2.U 8男/女组: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U12男/女组: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4.U15男/女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5.U18男/女组: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二)比赛项目
1.拳术:
(1)长拳(2)南拳(3)太极拳(4)一类传统拳术(形意拳、八极拳、八卦掌)(5)二类传统拳术(通背拳、劈挂拳、翻子拳)(6)三类传统拳术(地趟拳、象形拳)(7)四类传统拳术(查、华、花、炮、红)(8)少林拳(9)初级一路拳(10)初级二路拳(11)初级三路拳(12)少年规定拳(13)徒手对练
2.器械:
(1)自选刀术(2)自选剑术(3)自选枪术(4)自选棍术(5)南拳类器械(6)传统单器械(7)传统双器械(8)传统软器械(9)太极类器械(10)初级刀术(11)初级剑术(12)初级枪术(13)初级棍术(14)器械对练
3.才艺展示:
(1)武术小品(2)头顶翻(3)后手翻(4)旋子(5)侧空翻(6)单飞脚(7)旋风脚
报名人数 3 人以下不设项,已报名者并入同组别相近项目。
五、竞赛办法
(一)适用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 2012 年版《传统武术竞赛规则》
(二)竞赛时间规定
1. 自选类和传统类套路视频时长40秒-1分钟。
2. 太极类视频时长3分钟内。
3. 才艺展示视频时长1分30秒-2分钟,有完整的起收势动作。
4. 头顶翻、后手翻、旋子、侧空翻、单飞脚、旋风脚每个动作至少做4次(次数缺少者,每少一次扣0.2分)。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按成绩录取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10%、20%、30%评定,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项电子证书,其他参赛选手完赛后获得电子纪念证书。(获奖证书在赛事小程序自行下载打印)。
(二)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牌匾及纸质证书。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获得各单项比赛奖项得分之和,为该单位团体分。团体计分方法:各单项一等奖9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
(三)设立“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组织评定颁发获奖牌匾。
(四)设立“最佳创意奖”,奖励才艺展示中创意新颖、特点突出的视频,由组委会组织评定颁发纸质证书。
七、裁判及仲裁
(一)赛事裁判员、仲裁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如对赛事结果有异议,需在成绩公布后24小时之内进行申述,组委会组织仲裁委员按照相关申述条例规则进行审理,仲裁结果通知申诉方。
八、联系方式
(一)北京少林武术学校
联系人:冯士博
电 话:17710804658
(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联系人:张景川
电 话:18600003876
(三)线上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581841286
(四)报名咨询:010-62715558
(五)申诉咨询:010-62716668
九、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参赛期间自身安全。
(二)运动保险可在赛事小程序“个人中心”进行购买。
(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线上联赛
蹦床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承办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协办单位:辽宁聚缘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形式
采取线上比赛方式,各参赛运动员按照视频拍摄要求自行拍摄视频上传,由裁判员进行评比打分。
三、竞赛日期及参赛报名
(一)竞赛日期
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
(二)成绩公示
比赛成绩于12月21日在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参赛办法
1.参赛队可按以下形式组队报名参赛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校俱乐部、学校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资格及年龄要求
(1)U7男/女组:2014年1月1日及以后
(2)U12男/女组: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比赛报名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视频。
2.参加儿童小蹦床团体比赛的运动队,报名时将音乐、动作难度表、比赛成套动作视频、报名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2月6日24:00。
(五)视频内容要求
1.参赛视频的画面背景整洁、干净,不得出现广告、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及与比赛无关的内容。
2.参赛选手的单个视频文件时间长度不得超过2分30秒,横屏录制(横版),清晰度最低720P,参赛运动员的全身自始至终都在视频镜头范围之内。儿童小蹦床团体需要一镜到底,不得加减速,音乐清晰。
3.视频拥有完整著作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视频内容侵权导致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上传视频截止日期为12月6日24:00时。
四、项目设置
(一)儿童小蹦床个人
(二)儿童小蹦床团体(蹦床操)
五、竞赛办法
(一)所有项目只进行一轮比赛,参赛运动员和队伍通过组委会指定小程序上传比赛视频,由裁判组在线上评分。
(二)儿童小蹦床团体组时间要求:成套时间为1分50秒至2分10秒之间。
(三)竞赛执行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审定的《大众蹦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与《全国儿童小蹦床团体评分规则》。
(四)参赛人数与要求
1.儿童小蹦床个人组不限报名人数,儿童小蹦床团体组每队参加人数为6-10人。
2.儿童小蹦床团体组各参赛队报名时可报候补运动员2名,只有报名的运动员及候补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比赛。只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才有机会获得参赛纪念证书及获奖证书。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儿童小蹦床团体
儿童小蹦床团体为集体比赛项目。儿童小蹦床团体比赛成绩录取一、二、三等奖,按参赛团体数量的10%、20%、30%评定,其他参赛团体完赛后获得电子纪念证书。(获奖证书在赛事小程序自行下载打印)。
(二)儿童小蹦床个人
儿童小蹦床个人组为个人比赛项目。为获得90分及以上的选手颁发一等奖电子版证书;为获得80-89分的选手颁发二等奖电子版证书;为获得70-79分的选手颁发三等奖电子版证书;剩余参赛并上传有效视频的选手颁发电子版参赛纪念证书。
(三)比赛设“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进行评选颁发获奖牌匾。
七、裁判及仲裁
(一)赛事裁判员、仲裁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如对赛事结果有异议,需在成绩公布后24小时之内进行申述,组委会组织仲裁委员按照相关申述条例规则进行审理,仲裁结果通知申诉方。
八、联系人
(一)辽宁聚缘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明洋
电 话:15898299422
(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联系人:张景川
电 话:18600003876
(三)线上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581841286
九、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参赛期间自身安全。
(二)运动保险可在赛事小程序“个人中心”进行购买。
(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